拟募资逾4亿,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零部件厂商新富科技IPO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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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资逾4亿,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零部件厂商新富科技IPO过会

2月3日,北交所公告,上市委员会2026年第12次审议会议于2026年2月3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新富科技本次北交所IPO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新富科技2015年成立,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池液冷管、电池液冷板及电控系统散热器等。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包括三花智控、银轮股份、科创新源、纳百川。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6,366.56万元、60,013.78万元、138,097.43万元和79,650.85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964.20万元、4,775.07万元、7,195.75万元和6,517.88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474.97万元、4,036.21万元、6,810.72万元和6,406.5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39%、23.42%、13.44%、21.83%。

公司产品被应用于T公司、宁德时代、欣旺达、零跑汽车等行业领先的新能源公司。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36,129.98万元、50,917.63万元、124,393.10万元和72,486.4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分别为77.92%、84.84%、90.08%和91.01%,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收入比重较高。

其中,报告期各期,公司对T公司销售收入占比超过50%。T公司系国际新能源汽车企业龙头,新能源汽车销量保持增长态势,公司系T公司重要供应商。

另外,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17.86%、57.94%、59.27%和57.89%。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210.89万元、17,018.74万元、27,992.65万元和29,747.19万元,占各期期末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46.07%、36.08%、29.87%和29.46%。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133.81万元、8,803.79万元、20,610.67万元和18,938.9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4.88%、18.66%、21.99%和18.76%。

经审阅,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15,129.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6.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41.66万元,同比增长92.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81.16万元,同比增长119.78%。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核心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拟募集资金4.09亿元。

创新壹号持有公司14,817,30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2.72%,是单一持股比例最大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潘一新通过担任新富科技股东创新壹号、创新贰号、创新叁号及创新肆号的普通合伙人,间接控制新富科技61.83%股份;潘一新为新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业绩真实性和可持续性。请发行人:(1)说明在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营业收入未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对公司采购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开拓新客户的可行性,说明经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关联交易。请发行人:(1)说明收购大连环新股权的原因及必要性,相关收购整合是否达到产品、技术、产业等协同目标,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2)说明关联交易决策机制的合理性,减少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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