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代表吴昊:建议深化医保支付改革 支持中医发展与基层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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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代表吴昊:建议深化医保支付改革 支持中医发展与基层医疗

新质领航,全“苏”奋进。2月2日,江苏正式进入2026年“两会时间”。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如东县中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吴昊接受凤凰网江苏采访。

江苏省人大代表吴昊:建议深化医保支付改革 支持中医发展与基层医疗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关键举措。南通市作为改革试点,在中医优势病种付费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基层实践也反映出当前改革在病种覆盖、支付标准一致性、特例单议机制以及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激励等方面仍有待完善。具体表现在:

1、当前中医优势病种试点范围有限,部分疗效显著、应用广泛的病种尚未纳入,制约了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2、目前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DRG支付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导致部分县区级医院收治复杂病例可能出现政策性亏损,形成逆向激励,不利于分级诊疗。

3、现有“特例单议”机制在支持中医优势病种方面,其适用范围、评审标准和流程等有待优化,影响了部分中医特色技术的应用。

4、当前DRG支付改革侧重于成本控制,但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提升服务能力缺乏有效的正向激励和专项支持。

为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扩大中医优势病种试点,支持中医药发展

1、扩大试点病种:建议在现有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将中医治疗优势明显、路径清晰、费用可控的病种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范围。

2、动态管理:建立中医优势病种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根据疗效、费用、患者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估和更新。

3、完善激励政策:对新增试点病种继续给予结算点数上浮政策,并探索根据病种难度和疗效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的上浮比例,进一步调动积极性。

二、统一支付标准,促进公平竞争与资源合理配置

1、统一同级标准:推动建立“同难度、同标准”的支付体系,对全市所有三级医院执行统一的DRG支付基准,促进公平竞争。可针对部分高难度疾病适当提高支付标准。

2、建立成本补偿机制:在统一标准基础上,考虑县区级医院客观条件差异,对收治疑难危重病例、开展新技术等给予专项补贴或成本加成,保障其服务能力与发展动力。

3、优化分级诊疗支付:结合统一支付标准,进一步完善支持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的医保支付倾斜政策,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三、优化特例单议机制,保障中医特色诊疗

1、明确适用范围:建议将具有中医治疗优势但不符常规分组、因中医特色治疗导致费用超标、以及应用中医新技术且疗效确切的病例,优先纳入特例单议范围。

2、加强中医专业评审:在特例单议专家库中显著增加中医专家比例(建议不低于50%),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3、简化优化流程:优化特例单议的申请、审核和结算流程,为符合条件的病例建立“绿色通道”,缩短周期,提高效率。

四、建立基层技术发展激励机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设立专项支持机制: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新技术新项目专项基金,对符合区域规划、具有临床价值(特别是对基层而言属新技术但对市级医院已成熟的项目),在设备、培训、运行等方面给予补贴。认定标准应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发展阶段。

2、动态调整支付标准:建立DRG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基层新开展的技术项目,在运行一定周期后,及时纳入支付标准测算,确保其可持续性。

3、探索激励型支付:在DRG支付基础上,探索建立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技术提升等方面取得实效的“技术发展”激励型支付或专项补助,形成良性循环。评价标准应注重其技术进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