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公布一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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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公布一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近日,全省各地持续聚焦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风险,坚持以 “零容忍” 态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等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现公布一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以示警醒。

长春市

(一)长春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长春新区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存在违规在库外储存烟花爆竹900余件的行为,同时存在违规向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搬运人员未取得作业证从事搬运作业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已对该企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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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安县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农安县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存在库外违规储存烟花爆竹500余件、储存超标违禁产品600余件以及未如实记录流向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农安县应急管理局已对该企业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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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

舒兰市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经查,当事人驾驶无资质车辆,从外地购得49件烟花爆竹产品,总价值共4293元,计划运回自家超市销售,在运输途中被查获。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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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在对柳条乡柳源日杂商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商户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现场查获烟花爆竹产品44箱。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双辽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将涉案烟花爆竹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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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

东丰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局开展检查时,发现黄河镇某商店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45件。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商店业主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收缴了涉案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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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

东昌区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通化市某烟花爆竹企业开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库外违规储存烟花爆竹105箱,且违规向零售点提供需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东昌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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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

(一)白山市公安部门根据线索,对江源区湾沟镇某超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开展核查。经查,该超市后侧老商场一楼的4个仓库内,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计1000余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对该超市业主焦某处以12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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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白山市公安部门根据线索,对浑江区红土崖镇周边乡村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展开核查。经查,张某、王某分别驾驶蓝色三轮车与银色面包车,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及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从浑江区红土崖镇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共计179件,运往大青沟村五社售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对张某、王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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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

前郭县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公安、交通、市场部门查处1起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的违法行为。经查,前郭县某烟花爆竹零售点,超许可证载明的数量储存烟花爆竹,许可载明100箱,实际存放167箱,超出许可载明67箱,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对该零售点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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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

通榆县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依据前期摸排线索,对通榆县乌兰花镇的2家超市开展突击检查,成功查处2起烟花爆竹非法储存案件,当场查获烟花爆竹320件。执法人员依法扣押涉案烟花爆竹,并对涉案人员宁某、胡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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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