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抚观天下
酒驾案例曝光
2月4日,抚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临川一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晚10时许,该大队四片区民警在金巢大道对一辆三轮摩托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周某某身上有明显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周某某系凤凰城夜市摊主,当日收摊后独自在摊位喝了两瓶啤酒,随后抱着侥幸心理驾驶三轮摩托车返家,不料在途中被交警当场查获。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周某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最终,交管部门依法对周某某酒驾、无证驾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交警提醒
春节越来越近,走亲访友、聚餐饮酒活动增加。广大驾驶人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挑战法律底线。聚餐时,要做到“不劝开车人喝酒,阻止喝酒人开车”,并主动为喝酒的人叫代驾!
来源:抚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