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器材,合肥一公司被罚!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器材,合肥一公司被罚!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器材,合肥一公司被罚!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器材,合肥市乡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3.2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西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1号。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器材,合肥一公司被罚!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5年11月12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合肥市乡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三河镇振宁路10号)服务的位于肥西县花岗镇荟萃园小区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2、防排烟系统故障。该单位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5〕第1038号、秦皓、刘海波询问笔录各一份以及执法记录仪所摄录影音资料、现场拍摄照片等证据证实。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肥西县消防救援大队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来源:信用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