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
3月11日,最高法举办全媒体直播访谈活动,解读2026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亮点,介绍法院工作新进展新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涉超龄劳动者权益案件,帮助劳动者解除“老有所为”的后顾之忧。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及医疗水平的提高,我国很多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有能力发挥余热。陈宜芳介绍,一些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纠纷也进入法院,案由多集中在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等方面。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涉超龄劳动者权益案件,帮助劳动者解除“老有所为”的后顾之忧。
陈宜芳介绍,明确劳动者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后,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报酬;明确交通事故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不能简单以受害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不支持误工费,应对受害人是否仍在提供劳动以及受伤前收入状况作出实质判断,以司法裁判彰显尊重、维护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理念。
顶端新闻记者从最高法了解到,为做实纠纷源头化解,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推动5号司法建议办理,相关部门结合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工作部署,已就完善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制度取得阶段性进展。各地人民法院因地制宜,以司法建议促推各相关部门协同织密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网。
依法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帮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也是涉老审判的重点任务。陈宜芳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针对“卷款跑路”、拒不退款等突出问题,明确合同解除条件、退款金额核算等裁判规则,保护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采取预付费模式经营的养老机构诚信、规范经营。
人民法院准确适用网络消费司法解释,守住适老化产品质量安全底线。陈宜芳举例称,某公司在平台店铺通过虚假宣传方式,向老年人销售质量存在问题的电动护理床垫,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法判令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责任,传递“宣传即承诺、违约必担责”的司法导向,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来源:顶端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