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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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2:23 来自河南省

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

3月16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6年1-2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解释称,该指标扩大了网络服务平台统计范围,强化了网上服务零售额测算。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徐想 摄)

顶端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今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消费相关指标中,有一项重要变化,首次发布“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同时停发“网上零售额”指标。

过去发布的网上零售额指标主要包含两项:一项是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主要反映网上商品销售情况;另一项是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主要反映重点平台服务零售情况。

付凌晖介绍,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是在原有网上零售额指标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得到的,主要差别是“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扩大了网络服务平台统计范围,强化了网上服务零售额测算。

付凌晖表示,近些年,随着网上服务发展日益加快,国家统计局加强对网上服务零售统计。在原有的“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将更多网络服务零售平台纳入统计调查范围,测算发布“网上服务零售额”指标。

原来发布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指标名称调整为“网上商品零售额”指标,它的统计范围和内涵没有变化。“网上零售额”指标名称调整为“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付凌晖表示,调整以后,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的总量比原来的网上零售额有所扩大,主要是因为网上服务零售额的增加。

来源:顶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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