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保亭法院一案例
《某实业公司与某度假酒店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调解案——引入第三方先行审计助力高效化解欠付工程款纠纷》
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入库编号:D2026-161-1-115-132
某实业公司与某度假酒店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调解案——引入第三方先行审计助力高效化解欠付工程款纠纷
关键词
民事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工程款计算 第三方审计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初,某实业公司承包某度假酒店公司酒店项目体验区泳池、泡池及水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某实业公司施工完成后,因双方未结算,某度假酒店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尚未支付,故某实业公司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双方前期合作基础良好,且工程标的额不大,遂引导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法官通过清晰展示双方的核心诉求与可能结果,引导当事人从“意气之争”转向“利益权衡”,为理性协商创造了空间。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开展了以下调解工作:
一是针对争议焦点提出化解方案。经了解,某度假酒店公司不愿支付剩余工程款原因是某实业公司未及时提交结算报告,亦未派员到现场对需要整改的部分进行维修。鉴于本案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双方当事人对于工程量、工程造价等涉及需采用技术性手段查明的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可通过专业机构审计提供客观、专业的依据。因此,法官提出:先由某酒店度假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审计验收,若某实业公司对审计结果有异议,再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双方对此方案均表示接受。
二是关注方案执行情况跟进协调。方案确定后,法官持续跟进第三方审计公司的核算进展。在双方对核算材料产生分歧时,法官主动跟进,及时组织证据核对与确认,确保了工程审计程序的顺利开展与审计结论的公信力,避免了因核算材料问题导致审计结论被质疑,为后续纠纷妥善解决奠定了基础。
三是组织“面对面”协商促成和解。在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核定表》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协商,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核定表》均表示认可,并根据该核定表对工程量、工程价款、已支付工程款、剩余未支付工程款及如何支付等关键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高效、圆满解决。
处理结果
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某度假酒店公司同意分期支付尚欠工程款384093.19 元。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七百八十八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因欠付工程款引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因工程量、造价等争议导致陷入僵局。本案中,法院在释明先行调解优势后,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引导选择第三方审计公司,通过工程审计明确专业技术事实,将主观的价格争议转化为客观的专业核算,将争议焦点从“各执一词”转变为“对专业报告的理性评估”,有效突破了因“损失不明”导致的调解瓶颈,为后续调解奠定客观基础。调解过程中,法官将专业认定与矛盾调和相结合,依据双方认可的评估报告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既缓和了双方对抗情绪,又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降低了解纷成本,维护了原有的商业合作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保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