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暴亮剑!湖北枣阳法院24小时内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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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暴亮剑!湖北枣阳法院24小时内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极目新闻通讯员 梁军 胡汀洋

面对家庭暴力,司法保护必须与时间赛跑。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启动绿色通道,在接到一名女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调查取证、依法作出裁定,并第一时间完成送达,为遭受家暴的妇女筑起法律“防护墙”。

今年3月的一天,刘女士神情焦虑、面带伤痕地走进枣阳法院,递交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她称自己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本人和孩子始终处于恐惧之中,人身安全面临紧迫危险。

接到申请后,枣阳法院立案庭当即开通“绿色通道”,当场接收材料并迅速移送至吴店人民法庭审理。

“家暴受害者的安全等不得,也慢不得。”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展开全面审查。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七十二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裁定。

为了与时间赛跑,吴店法庭一边深入社区、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核实证据;一边对被申请人王某进行详细询问,严肃释明法律、告知家暴行为的法律后果。

在完成调查取证、听取各方意见并确认相关事实与风险后,法官认为,申请人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且情形紧急,依法应当作出裁定。

不到24小时,一份盖有枣阳法院鲜红印章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正式作出。民事裁定书明确: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对申请人刘某实施辱骂、恐吓、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王某骚扰、跟踪、恐吓、伤害以及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刘某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在申请人刘某及近亲属的住所、工作场所等地点从事影响申请人生活、工作的活动,并与上述场所保持一定距离。裁定书同时载明,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定书作出后,吴店法庭立即行动,将裁定书分别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时送达辖区派出所及当事人所在居委会,告知相关单位协助执行,明确协助执行事项,确保保护令落地见效。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枣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绝非一纸普通文书,而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民事裁定,也是悬在施暴者头上的“利剑”。受害者要勇敢反抗,第一时间报警、留存证据,及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学会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枣阳法院.jpg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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