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職業税第二組納税人 遞交收益申報書期限至四月十五日
澳門
澳門 > 資訊要聞 > 正文

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職業税第二組納税人 遞交收益申報書期限至四月十五日

根據第2/78/M號法律核准之《職業税規章》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職業税第二組納税人(自由及專門職業)須於4月15日或之前遞交M/5格式收益申報書,載明2025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

三個地點遞交申報書

財政局呼籲仍未遞交上述收益申報書之納税人,儘快於限期前前往下列地點遞交(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南灣大馬路財政局大樓地下 - 税務接待中心

慕拉士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税務接待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税務接待

為減少輪候時間,納税人可透過“一户通”或“商社通”預約辦理遞交收益申報書。

如有疑問,請致電税務查詢熱線2833 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