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从1989年踏入无为市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到深耕刑事审判守护公平正义,无为市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田明龙在基层司法战线坚守35年。35年来,他始终坚守公正、为民、清廉的初心,化解基层纠纷、严惩黑恶犯罪,办结444件刑事案件,实现零投诉、零违纪,先后获得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嘉奖,并被授予芜湖市“政法英模”等称号,用一生践行了基层法官的使命与担当。

扫黑除恶攻坚克难,生命最后时刻仍系案情
在无为政法系统,田明龙是出了名的“硬骨头”法官,敢办大案、善办难案是他的鲜明标签。2016年,田明龙被任命为无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直至2020年病倒,他在这个岗位上奋战了五年,带领团队解决了多项棘手案件。
2020年,田明龙主审了备受社会关注的翟某某等15人涉黑案。此案时间跨度长达15年,涉及60余起犯罪事实,卷宗材料多达三大箱,庭审笔录堆起来有一尺多厚。田明龙连续5天主持高强度庭审,每天庭审结束后,又连夜梳理证据、推敲细节,最终形成了一份长达380页、逻辑严密、说理透彻的判决书,精准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该案也成为芜湖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案例。
然而,这份沉甸甸的判决书背后,是田明龙以生命为代价的坚守。早在2019年10月,他的体检报告就显示肿瘤指标异常,医生强烈建议他立即复查。但当时正值扫黑除恶案件攻坚的关键时期,他只说:“等办完手头这几个案子再说。”这一等,就是将近一年。直到翟某某涉黑案宣判后,他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前往上海就医,诊断结果为胰腺癌中晚期。
即便在确诊后接受数十次化疗的艰难时期,田明龙依然放不下手中的案子。刑庭的同事打电话请教案件疑点,他积极帮助分析案情;得知某涉案财产执行进展缓慢,他躺在病床上反复叮嘱,务必紧盯程序,绝不让黑恶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跨越千里追赃挽损,柔情司法暖民心
“法官就是要换位思考,能为老百姓多做一点事,就多做一点儿。”这是田明龙常挂在嘴边的话。在同事们眼中,他不仅是铁面无私的刑事法官,更是一位心中始终装着群众的“柔情判官”。
2018年,田明龙办理曾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遇到了棘手难题。该案受害人近百名,且分散在全国各地,涉案款项追缴与发还工作难度极大。面对群众的焦急期盼,田明龙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带领庭内干警,利用周末和下班时间,加班加点,通过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逐一联系、核实遍布福建、黑龙江、江西等地的受害人信息。起初,不少受害人误以为是诈骗电话,态度抵触,田明龙总是耐心沟通、反复解释,最终赢得了信任。经过努力,他成功为所有受害人追回并全额返还了151.4万元经济损失。
事后,福建、黑龙江的受害人专程送来锦旗,面对群众赞誉,他始终以“分内职责”回应,彰显了基层法官的为民情怀。这种为民情怀,贯穿他35年的基层司法生涯。早年他在开城法庭工作时,曾遇到一起兄弟间因分家产引发的纠纷,他并未简单适用法律条文,而是自掏腰包化解矛盾,用柔性方式弥合了亲情裂痕。
满屋皆是法律书,一生无愧法官名
在担任刑庭庭长期间,田明龙手握审判重权,却始终保持着对权力的敬畏。他严于律己,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吃请和财物,无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亲戚朋友打招呼,他都一视同仁。他常告诫庭内干警:“刑事审判关乎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容不得半点马虎,更要守住廉洁底线。”
生活中的田明龙格外简朴,家中满墙满柜都是法律书籍和办案批注,始终保持着普通干部的朴素作风。在家庭助廉座谈会上,他的妻子评价他是“一心扑在工作上的‘孬子’”,始终把依法办案和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从业35年,他从未摆官威、从未轻视辩护权、从未动摇法律底线,用一言一行赢得了当事人、律师和群众的一致认可,成为新时代廉洁司法的标杆。
2024年8月2日,田明龙燃尽生命最后的微光,永远离开了他热爱的司法事业,终年59岁。他用生命书写的担当、为民、清廉精神,如今在皖江大地广为传颂,激励着更多司法工作者坚守初心、砥砺前行,为守护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实习生 曹芸
编辑 崔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