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首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领域法规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宜春市首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领域法规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宜春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新闻发布会

4月21日,宜春市消防救援局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宜春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该法规的核心内容、实施安排及重要意义。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饶晋作主发布,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现场回应记者提问,解读政策细节。

宜春市首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领域法规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什么要出台这部《规定》?

近年来,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群众反映最多的有三类:

01

🔥 消防设施年久失修甚至缺失

02

🚗 消防通道被私家车、杂物占用

03

🛵 电动自行车楼道停放、飞线充电现象普遍

《规定》主要说了什么?

宜春市首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领域法规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责任到人,六层全覆盖

从政府 → 部门 → 社区(村) → 业委会 → 物业服务人 → 业主个人,层层明确责任,不留管理“真空”。

物业要“天天查、月月检”

✅每日防火巡查

✅每月全面检查

✅每年设施检测+消防演练

新老小区消防设施有保障

01

新建小区:建设单位配齐

02

老旧小区:政府牵头改造,“缺什么补什么”

03

设施维修:保修期内建设单位负责,物业日常管理,大修用维修资金

这些事千万不能做

楼道停放电动自行车或飞线充电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常闭式防火门长期打开

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

普通居民要做什么?

做好居家防火安全自查

做好用火用电用气规范

做好未成年人消防教育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遵守小区防火公约

遵守装修消防规定

下一步,市消防救援局、市住建局及相关部门将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规定》真正落地见效、发挥作用。

加大宣传解读力度。联合新闻媒体、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通过专题宣讲、张贴海报、新媒体推送、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定》核心内容、禁止行为及安全要求,重点解读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设施维护、应急处置等群众关心的条款,提高群众和相关单位知晓度,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完善配套落实措施。

尽快制定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等行动,推动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纳入改造计划,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规定》条款可操作、可执行,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强化执法监管力度。

《规定》实施后,各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加强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等违法行为。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凝聚监管合力,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无小事

你我共同来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