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刷卡套现出借近80万 法院:借贷无效

POS机刷卡套现出借近80万 法院:借贷无效

原标题:用POS机刷卡套现出借79万元 法院:非自有资金出借 借贷行为无效

观澜新闻记者 许沛洁

证据确凿、借款事实清晰,按理说胜诉毫无悬念。可出借人万万没想到,只因资金来路不当,双方约定的利息全部不受法律保护。近日,西固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最终只追回本金,利息诉求被驳回。

马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王某因经营周转多次向其借款。双方通过微信协商确定利息与还款期限后,马某利用POS机刷卡套现,分多笔累计向王某出借79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迟迟未还本付息,马某遂于2026年2月诉至西固区法院,追讨本金及利息。

庭审中,王某仅认可35万元借款。承办法官细致核查微信聊天记录、POS机交易流水,每笔款项的时间、金额均可相互印证,证据链完整。因王某无法对争议款项作出合理解释,法院依法认定借款本金为79万元。

案件审理中,法院查实该案存在重大瑕疵:马某出借资金并非自有资金,而是套取金融机构资金后对外转贷牟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据此,法院作出判决:双方借贷行为无效,王某仅需返还本金79万元,马某主张的利息及逾期利息均不予支持。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民间借贷有明确法律红线。通过POS机、信用卡、网贷平台套现转贷,属于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出借资金须为自有资金,并妥善留存交易凭证。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