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记者 兰莎
6月5日,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指出,因存在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条款两项违规行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支公司(下称“中国大地保险泰州支公司”)被处以罚款32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中国大地保险泰州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卢保东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这并非中国大地保险今年首次领罚。回溯2025年,公司全年累计被罚没金额达千万级别,其中7月总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等多项违规被罚款473万元。2026年以来,该公司旗下多家分支机构又因类似或其他违规行为,密集受到金融监管部门处罚,累计罚款金额已超过百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仅2026年前5个月就有如下处罚:
普洱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被罚款46万元;
铜陵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25万元;
包头中心支公司: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罚款5万元;
滨州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罚款11万元;
白城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10万元;
银川中心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15.5万元;
宁夏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30万元。
从违规类型来看,“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出现频率最高,几乎成为各地分支机构“通病”。
针对中国大地保险频繁因“给予合同外利益”等问题被罚,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行业人士分析认为,这反映出该公司在费用管理与业务合规之间长期存在矛盾。
“在车险、意健险等竞争激烈的领域,部分分支机构为了完成业绩指标,以返现、赠送油卡、购物卡等‘暗补’方式变相降价,吸引投保人。这种做法虽然短期能拉动保费,但长期会破坏市场公平,也积累了合规风险。”该人士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大地保险于2003年10月20日在上海成立,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508.HK)旗下唯一的财险直保公司。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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