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0日,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根据公告内容,法院裁定驳回北京天地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追加请求。此前,天地嘉禾以廊坊发展参股公司铁通华夏注册资本未实缴涉嫌虚假出资为由,申请追加廊坊发展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涉案金额为4890.2万元。
若不服裁定,天地嘉禾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该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廊坊发展表示,本次执行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后续案件若有进展,公司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廊坊发展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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