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合计取得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数一号”)7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7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6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审核通过或注册,以及最终审核通过或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