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于2026年7月2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李世辉先生、徐阳先生、蚁泽沛先生、范进学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本次回购的股份可以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始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2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10,731,70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56%;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1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8,780,48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股份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股份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股份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股份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间、数量和金额的调整);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3)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议案。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可以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始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
(4)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2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10,731,70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56%;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1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8,780,48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6)拟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以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未出售部分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的方案,该方案已经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本次回购的股份可以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始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为24.74元/股,2026年7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2.33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2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10,731,70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56%;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1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8,780,48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股份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股份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股份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股份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93,107,64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50元/股(含)进行测算,假设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假设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总资产为2,596,011,343.7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80,518,723.09元,流动资产为1,730,779,253.31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22,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47%、12.36%、12.71%。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本次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元具有可行性。本次回购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2,000万元(含),对应可回购股份数量10,731,707股测算,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公司收到了董事长俞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回购股份后的出售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独立董事就股份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间、数量和金额的调整);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3)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未出售部分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重新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可以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始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2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10,731,70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56%;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1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8,780,48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6)本次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7)本次回购方案已经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以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未出售部分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本次回购的股份可以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为24.74元/股,2026年7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2.33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2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10,731,70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56%;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1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8,780,48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股份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股份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股份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股份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93,107,64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50元/股(含)进行测算,假设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假设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总资产为2,596,011,343.7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80,518,723.09元,流动资产为1,730,779,253.31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22,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47%、12.36%、12.71%。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本次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元具有可行性。本次回购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2,000万元(含),对应可回购股份数量10,731,707股测算,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公司收到了董事长俞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回购股份后的出售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独立董事就股份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间、数量和金额的调整);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3)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股份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四、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如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五、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未出售部分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重新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董事长俞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俞涛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俞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
2、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长俞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认可,俞涛先生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增持方案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俞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俞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正元先生系俞涛先生之父,俞正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498,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7%。
2、俞涛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俞涛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区间:不低于3,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6、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不符合相关身份时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拟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俞涛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