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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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00:00 来自北京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关于提议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情况

  新和成秉承“创造财富、成就员工、造福社会”的企业宗旨,坚持“创新、人和、竞成”的价值观,多年来公司稳健发展。为积极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持续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提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前提下,提议以公司未来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半年度财务状况、未分配利润、现金流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胡柏藩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并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提议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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