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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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00:00 来自北京市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6-050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147人,代表公司股份1,387,690,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64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代表公司股份1,106,278,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6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2,146人,代表公司股份281,412,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89%;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146人,代表公司股份281,412,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89%。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1,619,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059%;

  反对49,402,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51%;

  弃权39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1,619,14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059%;反对49,402,33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51%;弃权391,25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0%。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323,492,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738%;

  反对63,513,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9%;

  弃权68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7,214,71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872%;反对63,513,86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96%;弃权684,15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1%。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385,890,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2%;

  反对1,49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弃权30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签字律师钱妍、白莉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6-051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

  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886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043,115,773股减少至4,043,103,88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11,886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

  联系人:田玲玲

  电话:022-23789787

  邮政编码:300384

  电子邮箱:investment@tzeco.com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建议提交材料后致电公司确认。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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