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项下股东会对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的授权,于2026年7月20日完成新增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除非另有说明,本公告所涉词语简称的含义与《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制定H股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的定义一致。
一、完成配售
2026年7月20日,本次发行的全部配售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包括取得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就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的批准),并于同日完成配售。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成功按每股配售股份12.24港元的配售价,向不少于6名承配人(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该等承配人及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配发及发行合共9,371,500股新H股,占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H股总数约12.13%及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2.09%。紧随配售完成后,概无承配人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配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114.7百万港元,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成本及开支后)约为112.8百万港元。本公司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1、80%或约90.2百万港元用于推进公司跨境社交电商业务的全球扩张及发展,其中:
a.40%或约45.1百万港元用于欧洲(尤其是东北欧)及中东的海外市场拓展;
b.30%或约33.8百万港元用于发展现有自主开发品牌;及
c.10%或约11.3百万港元用于资助研发,以通过加强人工智能及数据技术的应用,持续升级及迭代公司的“Giikin”系统。
2、10%或约11.3百万港元用于优化现有供应链网络及扩展本公司纸制快速消费品包装业务的范围;及
3、10%或约11.3百万港元用于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包括支付办公室租金、员工成本、法律及专业费用以及其他行政开支)。
二、对本公司股权架构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为380,635,28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1)已发行H股总数由67,910,000股增加至77,281,500股;及(2)已发行A股总数维持不变,仍为380,635,288股。因此,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448,545,288股增加至457,916,788股。本公司于紧接配售完成前及紧随配售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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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百分比数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上表所列百分比数字的总和未必等于所示相关小计或百分比数字的总和。
三、本次发行事项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庄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比例由25.20%被动稀释至24.68%。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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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