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近日,合肥市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多部门联动,依法查处一起违规携犬进入某面馆的案件。属地公安部门依法对养犬人进行批评教育;城管部门依法对携犬人处以一百元罚款;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商家作出行政处罚并下达整改通知。涉事面馆自行停业整顿五天、销毁所有餐具,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杀。
违规携犬进入餐饮场所,不仅扰乱正常经营秩序,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威胁消费者健康。近期,合肥市持续加大违规携犬进入餐饮场所的整治力度,多次发布倡议和提醒,已依法查处多起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2条和第36条,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第11条和第35条规定,养犬人未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从快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合肥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全市餐饮商家,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守牢底线,对违规携犬进店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劝阻、坚决制止。倡导养犬市民遵守《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杜绝携带犬只进入餐饮场所,共同努力营造安全、卫生、和谐的餐饮消费环境。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实习生 吴思娴 张钰琼
编辑 彭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