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新宙邦(300037)07月2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近期市场对锂电池产业链业绩高速增长的持续性存疑,一些公司中期预告环比回落也得以印证。请问:结合目前产能、经营、订单以及上下游价格等判断,对公司下半年业绩持续增长是否报有足够信心?谢谢!
新宙邦董秘:你好,公司基本面稳健,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未来业绩持续增长抱有充分信心。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请关注公司发布的公告并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您好,请教两个问题,烦请解答。1、贵公司的产品,应否在储能领域内应用?具体如何应用。2、在固态电池发展的背景下,贵公司的电解液在未来较长时间内,能否在储能领域继续广泛应用,且不受到固态电池发展的影响?
新宙邦董秘:你好,电池化学品业务是公司三大核心业务之一,下游市场包括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类电池,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其中储能电池广泛用于光伏储能及电力系统等新能源领域。固态电池发展至今仍需解决成本问题、技术问题、产业链问题等,面对许多不确定性,因此实现大规模商业化仍需时间,任何新技术的产业化都需要不断地经过市场的验证。公司已经布局固态电解质多年,固态电池发展还处于早期阶段,公司判断未来较长时期内,固态电池将部分应用在高能量密度、低循环等要求的细分应用场景,市场规模相对有限,液态电解液仍将在动力电池、储能等主流领域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公司将持续优化液态电解液配方性能,同时以固态电解质领域的技术积累反哺液态电解液升级迭代,实现"液态为主、固态补充"的协同发展布局。关于公司具体经营信息请关注公司公告并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请问贵公司业绩高增,股价却在暴跌,有回购稳定投资者信心的计划吗?
新宙邦董秘:你好,股价受多种因素影响,请投资者根据公司公开信息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利益和市值表现,始终致力于通过稳健经营、提升业绩和强化投资者沟通来增强市场信心,未来如果有必要,公司对于各项政策工具会酌情考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将持续把握行业发展机会,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主业,保持可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和提升股东回报。关于公司经营决策相关信息请关注公司公告并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董秘你好,电池消费税是在电池厂(电芯制造环节)征收,并非针对电解液等化工材料,且下游采购已税原料连续生产可抵扣,避免重复征税。在目前电解液行业格局中,公司具备技术溢价与海外客户结构,下游难以单纯通过压价转嫁税负;同时公司有机氟化学品(毛利率60%+)正持续放量。请问公司是否认为此次消费税新政对公司财务报表将产生重大影响,还是影响甚微?
新宙邦董秘:你好,电池消费税并非针对电解液等化工材料征收,公司产品不属于征税范围,不直接承担税负;下游电池企业采购已税原材料连续生产,可抵扣进项税额,避免重复征税;公司凭借技术溢价与海外客户结构,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电池化学品业务自身也因行业竞争格局优化而逐步修复盈利能力,公司在超级电容器化学品、一次锂电池化学品等领域保持领先水平和强大竞争力;公司在固态电解质、钠离子电池电解液等前沿领域已有技术储备和批量销售,相关下游成品在免征消费税之列,有利于公司在新兴技术赛道的客户拓展,从中长期看,该政策有利于加速低端产能出清、优化行业竞争格局,对具备技术创新能力和先进产品体系的公司具有积极意义,公司将持续关注政策变化并积极响应。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请关注公司发布的公告并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近日三部门出台电池消费税新政,明确对传统锂离子蓄电池等成熟品类分步恢复征收消费税,而对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先进技术产品至2028年底免征,政策初衷明显是借税收杠杆抑制同质化落后产能、鼓励技术升级。公司目前在固态电解质、高能电池化学品等前沿领域已有批量销售和技术储备,对应下游成品在免征消费税之列。请问公司是否认为该新政有利于加速低端产能出清,并对具备技术创新能力和先进产品体系的公司带来长期积极作用
新宙邦董秘:你好,电池消费税并非针对电解液等化工材料征收,公司产品不属于征税范围,不直接承担税负;下游电池企业采购已税原材料连续生产,可抵扣进项税额,避免重复征税;公司凭借技术溢价与海外客户结构,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电池化学品业务自身也因行业竞争格局优化而逐步修复盈利能力,公司在超级电容器化学品、一次锂电池化学品等领域保持领先水平和强大竞争力;公司在固态电解质、钠离子电池电解液等前沿领域已有技术储备和批量销售,相关下游成品在免征消费税之列,有利于公司在新兴技术赛道的客户拓展,从中长期看,该政策有利于加速低端产能出清、优化行业竞争格局,对具备技术创新能力和先进产品体系的公司具有积极意义,公司将持续关注政策变化并积极响应。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请关注公司发布的公告并请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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