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通社
7月20日盘后,康美药业(600518.SH)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两份《民事判决书》,此前公司对财务造假案其他责任人提起的追偿权纠纷案迎来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显示,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及其妻、原副董事长许冬瑾被判向公司赔偿13.96亿元;原董秘邱锡伟在1.42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下称“正中珠江”)在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这意味着,震动A股的康美药业造假案,在投资者获赔、责任人获刑之后,进入“上市公司向造假者讨债”的最后一环。
01
索赔26.08亿,一审只判回一半
根据公告,案件一为康美药业诉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追偿权纠纷案,涉案金额约26.08亿元,2024年3月获法院受理。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称,马兴田、许冬瑾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康美药业赔偿139,643.48万元;邱锡伟在14,171.17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驳回康美药业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二为康美药业诉正中珠江追偿权纠纷案,涉案金额3.41亿元,2023年10月获法院受理。
最新的法院判决结果显示,正中珠江在14,069.21万元范围内对案件一第一项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且康美药业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样被驳回。
值得注意的是,康美索赔金额约为26.08亿元,而法院实际支持的直接赔偿金额为13.96亿元,超过索赔金额的一半,其中还有合计约2.83亿元的补充清偿责任。
康美药业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判决均为一审判决,目前判决尚未生效且处于上诉期内,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影响以后续执行及审计报告为准。
02
A股史上最大规模财务造假案
这场追偿的源头,要回溯到A股史上最大规模的财务造假案。
2018年12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康美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财务造假事件开始败露。
2019年5月,证监会发布调查进展,称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其中2016年虚增货币资金225.8亿元、2017年虚增299.4亿元、2018年虚增361.9亿元。
算下来康美三年累计虚增货币资金近890亿元,如此之大的造假力度也使其成为A股史上最大规模的财务造假案。
2020年5月,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康美药业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1年11月12日,广州中院对康美药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作出判决。而该案,也是中国证券集体诉讼首案。
法院判令康美药业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9亿元,马兴田、许冬瑾等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的6名责任人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正中珠江亦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
2021年11月17日,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许冬瑾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后,康美药业在破产重整程序中通过现金、股份、信托权益等方式向投资者完成了约24.59亿元的赔付,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9日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完成赔偿后,2022年4月27日,康美药业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向其他责任人依法主张其应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
03
结语
对于当前的康美药业股东而言,这份判决书的意义在于:若最终执行到位,追偿所得将直接回流上市公司,等于部分对冲当年的赔付损失。
但两个不确定性摆在眼前。
其一,判决尚未生效。双方均处于上诉期内,无论是康美药业就未获支持的约12亿元差额继续上诉,还是被告方提起上诉,二审都可能改变最终金额。
其二,执行难度不容低估。马兴田目前仍在服刑,早在2022年8月,马兴田及其关联方已被法院执行超30亿元,剩余可供执行的资产还有多少,是13.96亿元判决能否兑现的关键。正中珠江方面,这家曾服务近百家上市公司的老牌会计师事务所在康美案后业务崩塌,其执业证书于2022年7月被注销,其实际偿付能力同样存疑。
从2018年底造假事发,到2021年集体诉讼和刑事判决,再到如今追偿案一审落槌,康美案走过近八年。
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的监管宣示,正在通过民事追偿的最后一环逐步兑现。但被判赔偿的13.96亿元,距离真金白银回到上市公司,还有一段路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