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九十周年,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日前,杭州现代慈善文化研究院组织党史和军史专家、法律顾问、公益慈善界代表,专程赴江西省瑞金市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九十周年‘红色慈善’溯源行”主题调研活动。专家们先后走访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博物馆、叶坪和沙洲坝革命旧址群,重温“吃水不忘挖井人”的为民初心,探寻红色中国慈善救助的历史脉络。
瑞金被誉为“共和国的摇篮”,是“红色慈善”发源地。1932年4月,苏区中央局草拟了《苏区革命互济会章程草案》,1932年底颁布了《革命互济会纲领及十大工作》,1933年4月17日召开了中央苏区革命互济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宣布正式成立苏区革命互济会总会,开创了党领导下早期慈善救助与社会救济的先河。调研组实地寻访历史遗迹,查阅珍贵文献,深入挖掘中央苏区“红色慈善”精神根脉与制度雏形,与瑞金市慈善会探讨交流了“红色慈善”的精神内核、服务对象、工作内容和发展前景。
杭州现代慈善文化研究院红色慈善大使、原江西省宜春市军分局司令员王宏表示,通过此次实地寻访,确信苏区革命互济会总会是在苏区中央局领导下为红军、为革命之目的建立的早期慈善组织,不愧为中国“红色慈善”之源。浙江省哲学学会会长、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教授李一认为,红色慈善植根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实践,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为灵魂,不仅是物质层面的帮扶与救助,更是精神层面的赓续与弘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益慈善领域的生动体现。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提出,红色慈善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遵循,以革命信仰、红色初心、家国情怀为精神内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愿、无偿、非营利法治原则,统筹爱国主义教育、文化遗产保护、红色基因传承、英烈优抚帮扶、退役军人关爱等于一体的中国特色法治慈善。
杭州现代慈善文化研究院首席法律顾问、浙江浙里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魏柏峰期待,各级慈善组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红色人文优抚、革命老区公益振兴、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红色文化传播育人和红色慈善制度创新等工作,让“红色慈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慈善事业的基调与底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