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格非、李清照里籍新证——基于石刻文献与水文地理的考辨|人文

新黄河
07-21 17:01 来自山东省

李格非、李清照父女的里籍问题,自明代万历年间董复亨修纂《章丘县志》始,出现了“章丘明水说”与“济南历城说”的分歧。四百年来,学界多沿袭“章丘说”,其主要依据为《廉先生序》及其相关碑刻。然而,通过对宋代一手石刻文献的重新释读、对“绣江”水文地理的还原,以及对明代方志造伪手法的剖析,可以发现所谓“章丘说”实为明人层累建构的产物,缺乏宋代史料支撑。本文认为,“绣江”仅为跨界水系之名而非章丘雅称,明代方志对《廉先生序》碑文的篡改与增补构成了“章丘说”的核心谬误;相反,孔林题名“历下李格非”与新出土的《宋故中散大夫致仕贺公墓铭并序》(简称《贺僅墓志》)所揭示的“里閈”至亲关系,足以确证李格非、李清照父女的里籍为北宋京东东路齐州历城县,具体方位应在历城东北乡绣江河下游与白云湖交汇地带。

泉城广场李清照像

剥离明人的造伪痕迹

关于宋代著名文学家李格非的籍贯,《宋史·李格非传》仅载:“李格非,字文叔,济南人。”宋制,“济南”初为齐州,政和六年(1116年)升为济南府,辖历城、章丘、长清、禹城、临邑五县。“济南人”这一表述在行政区划上具有广义性,但在具体的乡里归属上则必须落实到某一特定县域。自元代以降,随着《一统志》与地方志的编纂,关于李氏父女究竟属于章丘还是历城的争论逐渐浮出水面。

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章丘知县董复亨主修《章丘县志》,首次将李格非列入卷十五“文苑传”,并附其女李清照。董复亨在“董生曰”按语中声称依据《廉先生序》碑刻断定李格非为章丘人:“余按《一统志》云:‘格非,济南人。’《山东通志》云‘莱芜人’,最后见廉处士墓碑,云里人去处士家才三四里许……”此论一出,后世如清道光《章丘县志》、民国《续修历城县志》乃至当代诸多文学史著作,多从此说,将李格非、李清照锁定为章丘明水镇人。

然而,细究史料,董复亨的论断存在明显的逻辑断裂与史料硬伤。

“章丘说”之所以能流传四百年,主要得益于董复亨对《廉先生序》及相关石刻的“重构”。通过对现存碑刻实物与相关著录的对比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造伪链条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混淆碑石性质与断章取义。如上所述,董复亨所谓的“廉处士墓碑”,实际上是廉复之孙廉宗师等人于宣和五年(1123年)将李格非元丰八年(1085年)所作的为廉复申请谥号或表彰的《廉先生序》刻于石上,属民间乡野的纪念性刻石,而非埋入墓中的墓志铭。历经元至正六年(1346年)、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两度化为粉尘后重镌,并非宋代遗存。遍查《廉先生序》全文,并无董复亨所谓“里人去处士家才三四里许”之句,李迥题跋中的“西郊纵步三里”虽可指明水镇西郊,然李迥仅述游踪所至,并未言其家宅所在。董复亨以此孤证径指李格非为章丘人,按照今天的学术规范,实为伪造证据之属。此外,道光《章丘县志·金石录》详细记载了该碑的形制:“正面第一行署‘廉先生序’,序文共十一行……第二行署‘李格非文叔序’。第三行跋文起……”值得注意的是,原文落款处仅有“李格非文叔序”六字,并未冠以任何里籍前缀。董复亨在编修《章丘县志》时,落款改为“绣江李格非文叔序”。

其二,残碑中“绣江”二字献疑与位置破绽。于中航先生在《<廉先生序>石刻考释——兼谈李格非、李清照里居问题》一文中指出,他对残碑进行了四次实地考察,凡是确认为石刻原字的均加黑点标示,而“绣江”二字下并无黑点,说明在他所见原石上并无此二字。且据目前所见残碑拓片,“绣江”二字与上面的“元丰八年九月十”在同一残碑,如果该残碑属实,于中航不可能只发现“元丰八年九月十”而没有发现“绣江”二字。更为关键的是,从碑刻行款来看,“绣江”二字位于碑面最右下角的空白处,而“李格非”三字却在次行顶格书写,这种地名与人名分置两行的格式,完全违背了宋代碑刻郡望里籍必连书于姓名之前的惯例。

其三,妄补“为同里”造成的文理不通。董复亨所修万历《章丘县志》卷十六《廉先生序》正文最后,阙泐部分标注为“缺二字”。元代刘敏中在《廉先生石阴记》中也记载“序文缺灭不敢意度者凡三字,皆阙之”。然而,清代道光《章丘县志》及《济南金石志》在收录时,竟擅自补入“为同里”三字,使句子变为“唯吾为同里人”。从文言文法来看,“同里”即“同乡”,后面再加“人”字已是蛇足,冠以“为”字,更悖于文言简法。从义理上看,李格非在此处将廉复比作伯夷、屈原、严君平等高士,结尾处应是感叹廉复的品格,而非强调自己与其是同乡。这种妄补,显然是后人为了坐实“章丘说”而进行的强行嫁接。

济南趵突泉

“绣江”水文地理与宋代署籍惯习的再审视

除了对史料的辨伪,我们还需要厘清“绣江”这一地理概念的真实含义,以及宋代文人署款的惯例,以彻底瓦解“章丘说”的地理基础。

首先,“绣江”是一条跨界的自然水系,绝非章丘的专有古称或雅称。根据《山东地情档案·章丘县志(1840–1985)》及历代方志记载,绣江(古称淯河)虽发源于章丘明水百脉泉,但其流域并非全程在章丘境内。具体而言,从百脉泉北流至绣惠街道金盘村之前,该河段宋时称为“淯河”或“玉带河”;直至金盘村西北,淯河与西巴漏河汇流之后,始称“绣江”。此后,绣江向北穿过绣惠东关,流经白云湖(宋称刘郎中陂),注入小清河,绣江下游流经历城、济阳、邹平等地。乾隆《历城县志》引《大清一统志》明确指出:“白云湖:淯河之下流也……经历城县东北,合小清河。”因此,“绣江”只是一个跨越多个县级行政区的自然地理名称,不能单指某一县份。在李格非生活的时代,绣江下游的小清河尚未开挖,其流域更加广泛。

其次,宋代文人署款常采用“山水署籍法”,不能以此判定行政籍贯。宋人在文章或题跋中,往往不直书州县名称,而是以郡望、祖茔所在地或附近的山水名胜来指代自己的籍贯。最典型的例子是北宋词人贺铸,他本是卫州(今河南卫辉)人,但因远祖贺知章居会稽(今浙江绍兴),便常自署“庆湖贺铸”或“鉴湖遗老”。如果仅凭“庆湖”二字就断定贺铸是绍兴人,显然是荒谬的。同理,李格非自署“绣江”,极有可能是标示其家族居所靠近绣江河段,或者是借指其祖源所出的山水胜地,而非表明其行政隶属章丘县。

更进一步分析,明水至金盘村段宋时不称“绣江”,而称“淯河”。绣江距离明水至少有十五公里远,“绣江李格非”恰恰证明李格非绝非绣江明水人。如果李格非果真是章丘明水人,他山水署籍当署“淯河李格非”或“百脉泉李格非”。元好问有诗“长白山前绣江水”,也可证绣江主段位于章丘最北面的长白山脚下。绣江大范围流经历城,李格非的居住地不排除在历城境内靠近绣江河的地方,与“章丘明水说”背道而驰。

济南趵突泉公园内

历城说的实证:从孔林题名到《贺僅墓志》

在对“章丘说”进行祛魅之后,一系列宋代一手史料构成了支持“历城说”的坚实证据链。这些证据不仅来自李格非本人的题刻,还包括2001年出土的墓志铭。

第一,孔林题名“历下李格非”是直接证据。崇宁元年(1102年)正月二十八日,时任京东路提点刑狱的李格非,率领儿子李过、李迥、李逅、李远、李迈前往曲阜拜谒孔林,并在东斋刻石留念。题名为:“提点刑狱、历下李格非,崇宁元年正月二十八日率过、迥、逅、远、迈,恭拜林冢下。”“历下”“历城”所指区域范围大概相当,“历下”常为“历城”的雅称。但如果李格非真是章丘人,可能会使用“阳丘李格非”等雅称。此外,“历下”这一题名与前述“绣江”署款并不矛盾,前者标榜行政乡贯,后者标识山水胜迹,二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而已。

第二,《贺僅墓志》的出土提供了决定性的亲属关系证据。2001年,济南市历城区南外环在施工过程中出土了一方珍贵的宋代墓志——《宋故中散大夫致仕贺公墓铭并序》。墓主贺僅,字邻几,世为齐州临邑人,致仕后居历城几十年,“以疾卒于家”,最后选择埋葬“历城县之西南奉高乡黄台里”。该墓志的撰文者是“左奉议郎、校对秘书省黄本书籍李格非”,书丹者则是李格非的兄长“李辟非”。墓志中记载了贺僅之子的一句话:“吾先君在里閈,于子兄弟为最敬且亲。”这里的“里閈”即指乡里、闾巷,称与李格非兄弟为“里閈”“最敬且亲”,这就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李格非兄弟与贺僅所在的历城属同一闾巷或片区,其里籍就在历城。这一方宋代墓志铭原石彻底击碎了“章丘说”的史料防线。

综上所述,关于李格非、李清照父女的里籍问题,所谓的“章丘明水说”实际上是明代万历年间章丘知县董复亨为了标榜乡贤、修志邀功而人为制造的学术假象。

与之相对,宋代的一手史料——无论是孔林题名中的“历下李格非”,还是2001年出土的《贺僅墓志》中关于“里閈”的铁证——都一致指向李格非家族世居历城县。同时,对“绣江”水系的考证表明,李格非自署“绣江”恰恰是因为其居所在金盘村以北的绣江河下游,绝非“章丘明水人”。而“历下李格非”“历城李格非”与“绣江李格非”的交集,可证李格非的里籍在当时历城的东北乡。

当然,囿于行政区划沿革,宋代历城东北乡之具体辖境对应今历城抑或章丘,尚难定谳。《宋史》明载李格非、李清照为“济南人”,今讨论其里籍,仍以署“济南人”为宜。无论历城抑或章丘,皆应超越单一的籍贯之争,转而聚焦于李清照文化的弘扬与活化。通过发展特色文旅,将易安词中的家国情怀与文人风骨,转化为滋养当代社会的文化血脉。

作者:刘国胜 编辑:徐征 摄影:黄中明 校对:杨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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