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推荐」读《政府会计与财会监督》:打通政府会计与财会监督的“任督二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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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政府会计与财会监督》:打通政府会计与财会监督的“任督二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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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将财会监督提升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对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与之相应,自2019年起全面施行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已运行六年有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等配套文件相继出台,制度体系日臻完善。在此背景下,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一、二、三、四届咨询专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财务处处长陈平泽撰写的《政府会计与财会监督——核算要点与监督重点》一书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可谓应时而生。这部著作首次将政府会计改革与财会监督结合起来,在具体的会计科目层面进行研究与分析,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审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及高校师生提供了一部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操价值的工具书。

一、体例创新:从“做账”到“懂账”再到“监督”的三维递进

较以往的政府会计教材和制度解读书藉而言,该书最大的创新在于构建了“是什么—为什么—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三维递进。正如作者在序言中所言,本书旨在使读者不但学习政府会计知识,知道“该怎么做账”,理解“为什么这样做账”,还从财会监督角度进一步了解“为什么不能那样做账”,最终形成立体化的知识体系。这一体例设计并非简单的内容叠加,而是遵循课堂教学规律与实务工作逻辑,从知识层面到认知层面再到能力层面依次递进。例如,在讲解“上级补助预算收入”科目时,作者先界定概念(是什么),再解析为何必须是非财政拨款(为什么),进而延伸到检查违规向下属单位拨付财政资金、代编代报预算等监督要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这种由表及里、从核算到监督的写法,既避免了纯制度条文罗列的枯燥,又克服了单纯案例分析的碎片化,堪称政府会计类读物中的一次有益探索。

二、内容架构:以重点科目为纲,双视角审视

全书按照“改革变动大、日常性使用多、财会监督重要程度高”三个原则,从《政府会计制度》中遴选重点会计科目,分五章系统展开:第二章收入类与预算收入类科目涵盖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九项;第三章费用类和预算支出类科目聚焦行政支出与事业支出、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资产处置费用;第四章资产类科目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七项;第五章负债类科目涉及应缴财政款、其他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附录还专设“事业单位年末结转‘三步走’的逻辑思路”,为实务工作者提供操作指南。

尤为特色的是,作者从监督与被监督两个角度同时审视每一个重点会计科目。以“上级补助收入”为例,书中“问题2-7”深入探讨“为什么上级补助收入与上级补助预算收入必须是非财政拨款,不能是财政资金”,通过B学校申请财政预算资金的完整流程,揭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直达用款单位的机制,从而论证上级补助收入只能是非财政资金补助收入的制度逻辑。“问题2-8”则追问“为什么限定是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上缴的收入”,指出若非独立核算,则附属单位收入应直接在本单位作为收入核算,不存在“上缴”一说。“问题2-9”进一步澄清“是否包括有投资关系的附属企业”,明确事业单位对附属企业应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而非“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这种层层剥茧、环环相扣的问题设计,既澄清了实务中的常见误区,又为财会监督提供了精准的切入点。

三、实务指引:问题导向与制度解析的深度融合

该书并未停留在概念辨析层面,而是将制度条文、会计分录与监督要点熔于一炉。每一科目均包含“会计核算实务操作指引”与“财会监督重点问题”两大板块。例如,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下,行政事业单位在年末是否将当年未使用的预算指标列入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务会计)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预算会计)”的实务操作问题,作者并非简单地回答“是”还是“不是”,而是从财政总预算会计历史沿革的角度,分析此项会计处理政策变迁的原因,结合制度加以分析,并举会计操作案例进行说明,使读者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达到融会贯通,真正理解和消化的目的。

在财会监督重点问题上,作者在分析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审计、资产等众多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基础上,结合会计实践,提炼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及实务中容易触犯的重点问题。例如,关于“违规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的问题,阐述了违规转款的后果(即为什么不能违规转款),还列示了哪些情况可以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即哪些情况下转款不属于违规),还对于上述转款中涉及的归垫资金等特殊行为进行解释说明,最后列示对此问题的财会监督方法与实务案例。再如,在“在建工程”部分,“问题4-18”探讨“在建工程核算是否要与预算管理一体化中相关经济性分类科目相匹配”,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明确列入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资本性支出的后续支出应当予以资本化,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这种将具体会计处理与预算管理、财会监督要求相衔接的写法,体现了作者深厚的制度分析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

四、学术价值:填补政府会计与财会监督实践融合研究的空白

近年来,政府会计改革研究论著迭出,或聚焦准则制度解读,或侧重财务报告编制,或探讨成本核算路径,但将政府会计与财会监督在科目层面进行系统融合的研究尚不多见。陈平泽作为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连任四届的咨询专家,长期深耕政府会计领域,积极参与国家的政府会计改革,并且此前在《财务与会计》等期刊发表《关于政府会计教学设计中融入财会监督内容的思考》等论文,提出按照“是什么、为什么、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思路设计教学示例。本书正是其研究成果的集中呈现与深化拓展。

在方法论层面,该书以会计科目为“针”、以制度条文与监督要求为“线”,串起了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多维度制度规范,构建起“核算—监督”一体化的分析框架。在理论建构层面,作者揭示了政府会计科目设置与财会监督重点之间的内在关联:每一个科目的核算边界,都对应着特定的财经纪律红线;每一笔分录的借贷方向,都蕴含着合规性判断的密码。在视野拓展层面,本书不仅面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审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等实务工作者,也面向高校从事政府会计和政府审计课程教学学习的教师与学生,兼具工具书与教材的双重功能。

综而观之,《政府会计与财会监督》以重点会计科目为钥匙,打开了政府会计与财会监督之间的通道。它不仅是严谨的实务操作指南,更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为依归,展现了会计核算与财会监督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辩证关系,是对新时代政府会计理论与实践的一次有益总结,也为推动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来自会计科目层面的微观支撑。

【刘星月:长安街读书会博士团成员】

责编:邱诗懿;初审:许雪靖;复审:李雨凡、程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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