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5场),解读济宁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资金申报相关政策,并回应媒体记者提问。

美丽蓝天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依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组织开展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申报,通过资金扶持引导企业升级治污设施,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范围覆盖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央财政依据城市大气排放、人口规模、项目投资等分档予以资金支持,并设置明确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2026年2月,两部委正式启动本年度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政策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细颗粒物治理为主线,推动产业、能源、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重点支持落后锅炉炉窑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燃煤污染治理等领域项目,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按照要求,入选城市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PM2.5浓度相较“十五五”基数需下降不少于2微克/立方米,且改善进度高于国家、省级时序目标。
当前大气治理进程中,济宁面临空气质量改善潜力收窄、治理成本持续攀升的双重压力。此次美丽蓝天建设项目,被确定为未来三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头号工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聚焦企业治污能力提升这一核心,广泛发动各县市区开展政策宣讲,指导企业谋划实施污染治理升级项目,同时提供技术帮扶,在政策框架内积极争取更高资金支持比例,减轻企业技改投入负担,激发市场主体绿色转型内生动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统筹各级各部门抢抓政策窗口,紧盯评审标准编制《济宁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济宁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整体初步设计》,保障项目谋划精准、落地可行。经过全力争取,济宁市成功入选首批美丽蓝天建设资金支持城市,达到补助标准第一档,将获得中央财政连续三年、总额10亿元定额资金扶持。
按照规划,三年项目实施周期内,济宁将推动主要大气污染物与二氧化碳大幅减排,力争2028年PM2.5浓度降至36.8微克/立方米。吹风会上介绍,下一步,济宁将用好中央财政政策红利,坚持服务企业发展与生态治理并举,扎实推进各项治理工程落地见效,持续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全力打造生态优美、绿色低碳的美丽济宁。
记者:李焜染 编辑:曹梦佳 校对:汤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