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异动期间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冠龙节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金融界
来自北京



冠龙节能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异动期间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