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点网讯:9月9日,嘀嗒出行(Dida Inc.,02559.HK)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被视作出现公众持股量严重不足,须于2028年2月20日或之前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3.32B条,否则联交所将取消股份的上市地位。
公告显示,嘀嗒出行未能维持上市规则第13.32B条所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有关不足情况构成上市规则第13.32F条所界定的公众持股量严重不足。
背景方面,要约人eLong, Inc.、要约人母公司同程旅行控股有限公司及嘀嗒出行于2026年7月31日就股份要约联合刊发综合文件。三家公司另于2026年8月21日就股份要约及公众持股量联合刊发公告,嘀嗒出行亦于同日刊发公众持股量不合规公告。
恢复措施方面,要约人及嘀嗒出行目前考虑的措施包括对要约人持有的现有股份及/或公司将发行的新股份进行配售,以及探讨采纳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的股份奖励计划的可行性。
待公司刊发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后,要约人及公司可视乎现行市场状况委聘配售代理,物色投资者并就潜在配售条款进行磋商。目前预期公众持股量将于2027年5月底前恢复以遵守上市规则第13.32B条。
此外,要约人及公司将继续探讨其他可行措施,其中可能包括要约人在市场上及场外出售股份。
在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13.32B(2)条期间,公司将遵守相关披露要求,避免采取任何可能进一步降低公众持股量百分比的行动,并按月刊发公告直至公众持股量恢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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