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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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STARLEX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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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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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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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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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9月10日,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榕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相关事宜的告知函》,其于2026年9月8日至9月10日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4,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7%),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36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3,552,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丰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STARLEX LIMITED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487,084,136股变为472,172,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5.00%变为33.93%,相关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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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说明

  1、丰榕投资于2026年9月8日至9月10日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4,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7%),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36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3,552,000股。前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中,有4,759,100股为丰榕投资减持其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减持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无需预披露。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丰榕投资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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