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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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公司3名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金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炼炼、范衡钰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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