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9月11日,受到全网关注的网红铁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在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铁头数罪并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受害企业方代理律师周兆成向大皖新闻记者表示,此案判决划清了正当舆论监督和恶意碰瓷牟利的法律红线。
周律师称,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网红铁头的行为早已完全脱离合法维权范畴。其多次以曝光黑料、网络造势、舆论施压为要挟手段,伙同他人向企业索要巨额财物;同时通过闯入经营场所直播闹事、恶意抹黑诋毁、煽动粉丝恶意退款、网暴商家等方式,大肆寻衅滋事,给众多商家造成严重商誉损毁和巨额经济损失。
周律师向记者分析,从法律角度拆解来看,合法维权和敲诈勒索有绝对清晰的边界。公民有权监督市场乱象、据实举报违法经营,但维权绝对不能牟利。一旦以曝光隐私、发布负面信息、网曝施压为筹码,主动向对方索要财物,无论商家行为是否存在瑕疵,都已经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网络造势闹事,可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公共场所直播滋事、恶意诋毁企业、煽动粉丝围攻商户、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即可入刑,并非“网红整活、热度炒作”那么简单。而网红粉丝量大、传播力强,更应当严于律己。利用自身网络影响力胁迫他人、借机敛财,属于利用网络优势地位实施犯罪,司法机关会从严、从重评价。
最后,私力救济不能替代公权力执法。查处市场乱象、惩治违规经营,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公权力职责。个人无权私下以曝光要挟、强行索取赔偿,私力维权一旦越界,就是刑事犯罪。
大皖新闻记者 龚润泽
编辑 陶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