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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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6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潞横路27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8日

  至2026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是蓉珠、陆鹏、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6年9月21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6年9月24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潞横路2788号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025

  联系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质文 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邮箱:zqtzb@riyingcorp.com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4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6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宋冰心、陈来鹏现场参加会议,董事长是蓉珠、董事陆鹏、董事陆祥祥、独立董事张方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闲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存量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整体盈利水平,公司拟将位于常州市横山桥镇芳茂村的一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以人民币80,029,700元(不含税)出售给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该房屋建筑面积为42,173.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028.90平方米。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出售闲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是蓉珠、陆鹏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5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闲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将位于常州市横山桥镇芳茂村的一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以人民币80,029,700元(不含税)出售给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桓投资”或“乙方”或“买方”或“受让方”)。

  ● 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 过去12个月本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盘活公司存量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整体盈利水平,公司拟将位于常州市横山桥镇芳茂村的一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以人民币80,029,700元(不含税)出售给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该房屋建筑面积为42,173.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028.90平方米。公司已与买方就本次房产买卖达成协议。

  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闲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同意公司转让上述房产。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本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关联方)

  ■

  2、日桓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与日桓投资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日桓投资资信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履约能力。

  关联人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是蓉珠作为日桓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是蓉珠承诺确保日桓投资对本次交易具备履约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出售资产的交易类别。交易标的为公司位于常州市横山桥镇芳茂村的一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具体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42,173.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6,028.90平方米,房产证号:常房权证武字第10003627号,不动产权证号:武国用(2013)第13433号。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标的房产产权清晰,为公司100%合法所有。标的房产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使用及维护情况正常,固定资产均已按会计准则计提折旧。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020580号),标的房产评估值为8,002.97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本次评估采取房地合估和房地分估两种方式。房地合估整体采用市场法,评估价值为7,992.47万元;房地分估中房屋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评估价值合计8,002.97万元。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小,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采用房地分估结果8,002.97万元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值较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5,480.20万元增值2,522.77万元,增值率46.03%。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值8,002.97万元为依据,评估值较标的房产中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5,480.20万元增值2,522.77万元,增值率46.03%,增值原因主要系常州市经济发展较快,而公司土地取得时间较早、房屋建成时间较早所致。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甲方与乙方于本公告日就本次交易事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

  2、转让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上述厂房及附属配套以总价人民币80,029,700元(不含税)转让给乙方。

  3、付款方式

  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具体如下:

  (1)第一期款: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标的房产购买价格的 30%作为订金,金额为人民币24,008,910元整(大写:贰仟肆佰万元捌仟玖佰壹拾元整)。

  (2)第二期款:上述厂房过户登记手续办理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房产购买价格的 70%,金额为人民币56,020,790元整(大写:伍仟陆佰零贰万柒佰玖拾元整)。

  4、房产过户

  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二期转让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标的房产使用权移交手续(按现状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标的房产正式移交乙方使用。

  5、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支付任何一期转让价款的,经甲方催告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仍拒绝改正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60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主张。甲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不免除乙方因此承担的逾期付款责任。如本协议解除时标的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甲方有权停止办理过户及交付手续;如标的房产已经办理至乙方名下,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恢复登记至甲方名下,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本协议约定配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或者房产交付,经乙方催告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拒绝改正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因乙方未按约付款、未缴纳应承担税费、未提交必要资料或者因政府部门审批、登记流程等非甲方原因导致手续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6、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本合同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生效:本合同约定事宜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若标的房产出售相关手续需经标的房产当地政府审批通过的,则本合同经相关审批手续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涉及关联人或其他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上市公司董事会需要对付款方的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作出判断和说明。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日桓投资依法存续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不存在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可以有效盘活公司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回笼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主营业务投入。本次出售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暂未发生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闲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闲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同意公司转让上述房产。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本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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