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大会主持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选举,由董事耿卫东先生主持,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1人,公司董事石良希先生、张世洪先生、杨勇先生,独立董事钱明星先生、师文林先生、彭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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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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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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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姚毅、鄯颖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