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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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1

  债券代码:118074 债券简称:特宝转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天津砺思星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砺思星深”、“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参与认购砺思星深的份额,该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认缴出资总额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公司最终投资金额及合伙份额占比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本次投资为财务性投资,公司以投资金额为限对合伙企业享有投资收益和承担投资风险。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蓝柏林先生已签署《天津砺思星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其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为砺思星深的有限合伙人,本次交易涉及与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合伙企业当前尚处于后续募集认购阶段,公司本次投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等协议内容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投资标的后续尚需履行工商变更登记、基金备案等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存在可能无法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风险。

  2、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法律法规等因素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达到投资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进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践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把握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参与认购砺思星深的份额,该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认缴出资总额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本次投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等协议内容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英女士、孙黎先生、蓝柏林先生、孙邃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蓝柏林先生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二)基金管理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砺思明棠、海南砺思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暨关联人

  蓝柏林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其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杨英女士与蓝柏林先生为母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上述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2、其他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投资标的尚处于后续募集认购阶段,最终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完全确定,最终合伙人及募集规模情况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砺思星深的份额,交易类型属于《上市规则》中“对外投资”。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

  合伙企业后续会相应变更出资额和合伙人信息,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备案。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由各合伙人基于商业判断开展,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合伙协议》关于管理费、收益分配、亏损承担等约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蓝柏林先生及其他投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按照出资额享有相应财产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自首次交割日起算,至首次交割日的第七个周年日止。此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自行决定,可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年;此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经营期限可继续延长。

  (二)合伙企业费用和管理费

  合伙企业或合伙人应承担与合伙企业的设立、管理、投资、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相关的费用。合伙企业费用由全体合伙人按照以下原则分摊:(1)与特定投资项目相关的费用,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之间根据各自对该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摊。(2)其他合伙企业费用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各自的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

  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除非协议另有约定或经管理人另行减免,每一有限合伙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如合伙企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或现有有限合伙人增加实缴出资额,则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对新增的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追加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管理费,并要求有限合伙人将该等追加的管理费支付给管理人。

  (三)出资安排

  除非协议另有约定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同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有限合伙人应根据缴款通知的要求一次性足额缴款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仅接纳一名普通合伙人,即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对于其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

  2、执行事务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任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其及其委派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行为,均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3、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在有限合伙人未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前提下,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有协议授予的权利,包括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获得定期报告、参与分配、转让合伙权益等。

  (五)投资策略与退出方式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或运营或与中国大陆地区有其他重大关联性的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早中期非上市被投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投资退出以及投后管理等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方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方股票而退出;

  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以及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六)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资金,应在合伙企业取得该等收入后的六十日内或其他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确定的时点尽快进行分配。

  归属于每一有限合伙人的分配顺序为:先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截至分配时点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如可分配资金仍有余额,则根据协议约定在普通合伙人和该有限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可分配资金中的未使用出资额将根据各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中实际未被使用的金额向相应的合伙人进行分配。

  除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的与项目投资相关的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摊,其他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各自的认缴出资额比例分担。

  (七)委托管理

  合伙企业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由普通合伙人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基金管理机构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管理人应在遵守适用法律和规范的前提下,履行协议规定的与合伙企业投资和运营管理相关的职责。

  (八)合伙人会议

  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自主决定或经合计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合伙企业可以召开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讨论决议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延长;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普通合伙人向非关联方转让合伙权益的事项;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决定普通合伙人的退伙事宜;更换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合伙协议进行修订;以及其他适用法律和规范规定或本协议明确约定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同意的事项。

  合伙人会议讨论事项,除合伙协议有明确约定的外,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和持有超过百分之五十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通过方可做出决议。

  (九)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及退伙

  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也不得将该等合伙权益直接或间接质押、抵押或设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任何第三方。

  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或通过其他方式减少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出资额的要求。

  (十)清算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因到期或终止而进行清算时,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和程序在全体合伙人(违约合伙人除外)之间进行分配。

  (十一)协议生效及终止

  除适用法律和规范或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伙企业注销登记且本协议所述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

  (十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和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涉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合伙人均有约束力。

  六、关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是为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践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提升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把握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

  本次参与投资的砺思星深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为财务性投资,且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以投资金额为限对合伙企业享有投资收益和承担投资风险,不会对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业务独立性,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合伙企业当前尚处于后续募集认购阶段,公司本次投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等协议内容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投资标的后续尚需履行工商变更登记、基金备案等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存在可能无法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风险。

  2、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法律法规等因素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达到投资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进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根据《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英女士、孙黎先生、蓝柏林先生、孙邃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18074 债券简称:特宝转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8日

  至2026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邮箱(指定邮箱:ir@amoytop.com)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方式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一)登记方式”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9月24日16时前送达登记地点;邮件方式在邮件内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一)登记方式”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9月24日16时前发送至ir@amoytop.com邮箱。

  (三)登记时间

  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9:00-11:30、14:00-16:00

  (四)登记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2-6889118

  传真号码:0592-6889130

  电子邮箱:ir@amoytop.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3

  债券代码:118074 债券简称:特宝转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特宝转债”自2027年2月3日(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对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特宝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332,660张可转债,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26.6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573.52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753.08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8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53,326.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8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特宝转债”,债券代码“11807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8月3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7年2月3日至2032年7月27日(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的操作,可转债持有人如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则不能将其所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特宝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2-6889118

  联系邮箱:ir@amoytop.com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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