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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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由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汪方华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秋婵、胡乐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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