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6-028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2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9日
至2026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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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0、2.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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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2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或者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电话:027-87179175
传真:027-87493199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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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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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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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6-025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10日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家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程家明先生、陈爱民先生、徐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程家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全怡女士、李玥女士、董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全怡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审议通过《关于董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6-027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姚小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姚小华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姚小华女士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姚小华女士简历:
姚小华,女,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曾就职于武汉国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经理;2008年6月加入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1年至2018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至2025年9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小华女士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6-026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程家明先生、陈爱民先生、徐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董震先生、李玥女士、全怡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其中,李玥女士、全怡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全怡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姚小华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家明先生个人简历:
程家明,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曾就职于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合肥中科大爱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龙凌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999年创办武汉兴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创办武汉兴图新科电子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程家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与陈爱民先生系堂兄弟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34,328,7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3.32%。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程家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家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爱民先生个人简历:
陈爱民,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第三石油机械厂研究所、江汉石油机械厂研究所。2003年加入武汉兴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任技术支持工程师;2004年至2010年,任公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爱民先生与程家明先生系堂兄弟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3,255,84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16%,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陈爱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爱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磊先生个人简历:
徐磊,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历。1998年3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任助教;2004年6月至2007年10月,就职于武汉大学,任助理研究员;2007年10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任咨询经理;2010年4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IBM),任咨询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就职于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7年4月至2021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合伙人、董事总经理;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就职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联席总裁兼首席战略官;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就职于象帝先计算技术(重庆)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就职于雅榕(温州)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创始合伙人;2025年9月至今,就职于无锡诚恒微电子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徐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徐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全怡女士个人简历:
全怡,女,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专业人士,2016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4年1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11月至今任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全怡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全怡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玥女士个人简历:
李玥,女,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研究生学历。1991年8月至2014年1月,历任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科员、金融机构部总经理、二级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4年1月至2022年12月,历任渤海银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托管业务部、投资银行部、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23年1月至2023年8月,历任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2023年8月退休。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任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玥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玥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震先生个人简历:
董震,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9月至1995年9月,任广播电影电视部科技信息研究所编辑、广告部主任;1995年9月至2004年3月,历任广播电影电视部广播科学研究院展览与科技交流部经理、高科技中心副总经理和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6年9月,任中央电视台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6年9月至2011年底,任中国教育电视台运营总监;2012年1月至今,任北京码流投资有限公司和西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6年7月至今,任北京瓜尔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董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