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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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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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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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天津长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供应链”)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天津供应链与北京亦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商业保理”)开展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并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7日、2026年9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应收账款保理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应收账款保理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控股子公司拟与保理公司展开合作,就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该保理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股东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额度内办理具体保理及担保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前述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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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天津供应链向亦庄商业保理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理额度提供保证,同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北京亦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某一具体债务提前到期的,则该具体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具体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三年。

  5、担保的保理金额:5,000万元

  6、是否有反担保:否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意见

  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应收账款保理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担保涉及事项包含在上述议案内。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141.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12%;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主体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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