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中证网
 来自北京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83%)的董事李少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41%)的董事崔海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56%)的董事兼总经理李质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35%)的董事路忠林先生分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13日至2027年01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75,000股、387,500股、525,000股、332,500股,拟减持比例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1%、0.10%、0.14%、0.09%。上述股东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02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5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少华先生、崔海峰先生、李质磊先生、路忠林先生(以下可合并简称“公司董事”)发送的《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董事的股份均来源于股权激励授予;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公司董事李少华先生、崔海峰先生、李质磊先生、路忠林先生分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75,000股、387,500股、525,000股、332,500股,拟减持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1%、0.10%、0.14%、0.09%。上述股东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02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5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13日至2027年01月12日期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李少华先生、崔海峰先生、李质磊先生、路忠林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11日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