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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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全资子公司常州旷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定位的调整,完成了对该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常州市武进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核发的《营业执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子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本次主要对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变更内容

  ■

  除上述变更外,该子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本次变更不涉及交易金额,亦不涉及具体对外投资标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旷达电子材料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常州市旷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CBX3LB0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守波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3年03月15日

  7、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其他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旷达电子材料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未形成营业收入;该子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工商变更系公司对该子公司业务定位的调整需要,对公司现有经营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完成后,旷达电子材料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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