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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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发展”)持有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7,953,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97%,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新能发展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140,25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期间为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收到新能发展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新能发展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8,936,800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0.7875%(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能发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9,01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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