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恒生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8月3日发布的指数通告,将于2026年9月14日起对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指数的编制方案进行以下修订:
1、指数名称修订为“恒生港股通红利低波动指数”;
2、更改加权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两只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9月14日起对两只基金相应变更基金名称、标的指数名称及业绩比较基准,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并对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标的指数名称
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标的指数名称由“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指数”变更为“恒生港股通红利低波动指数”。
二、修改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红利低波动ETF”,基金场内简称、基金扩位证券简称、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红利低波动ETF发起式联接”,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三、修改业绩比较基准
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变更为“恒生港股通红利低波动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变更为“恒生港股通红利低波动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四、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已相应修订了上述基金基金合同中基金名称、标的指数名称、业绩比较基准等相关内容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自2026年9月14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上述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2日
附件一: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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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附件二:华泰柏瑞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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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