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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879号同意注册。《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附录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网:https://www.jjck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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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
|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 发行股数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1,100.025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 ||
| 每股发行价格 | 人民币4.39元/股 | ||
|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不涉及 | ||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不涉及 | ||
|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安排 | 是 | ||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0.16元(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0.15元(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市盈率 | 29.81倍(每股收益按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市净率 | 2.06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1.91元(以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2.13元(以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者除外) |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36,529.11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26,061.65万元 | ||
| 发行费用 | (5)发行上市相关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103.32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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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 |||
| 发行人 |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金娜 | 联系电话 | 024-25800898 |
|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10-89620570 |
| 联席主承销商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21-23187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