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剂加注过量致车辆压缩机损坏?合肥市消保委邀专家现场“断案”破僵局

大皖新闻
 来自安徽省

大皖新闻讯 车辆空调制冷不佳,4S 店加注制冷剂后不久压缩机损坏,车主与店家各执一词、僵持不下。9月11日,记者获悉,合肥市消保委介入一起机动车维修消费纠纷,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检测、科学研判,成功化解双方矛盾,为同类消费维权提供了典型参考。

维修后再出故障 车主店家各执一词

2026年7月底,合肥市民杜先生发现自家车辆发动机故障灯亮起、空调制冷效果变差,随即送往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 店)检修。8月6日,杜先生将车取回,4S店针对空调问题仅采取加注制冷剂的方式处理。不料8月16日,杜先生驾车前往外地途中,空调突然完全不制冷。经当地维修店检测,被告知故障系制冷剂加注过量,系统压力接近1000(标称值700)千帕,导致压缩机过载损坏。

返回合肥后,杜先生就此事与4S店多次交涉,店家却认为加注制冷剂属于常规操作,不会造成压缩机损坏,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8月21日,杜先生向合肥市消保委提交投诉,申请依法调解。

专家现场检测 厘清车辆故障原因

接到投诉后,合肥市消保委第一时间联系4S店负责人核实情况。考虑到此次争议涉及汽车空调系统专业技术判断,普通沟通难以厘清责任,合肥市消保委特邀安徽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合肥市机动车消费维权服务站)委派专家参与调解,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9月2日下午,在合肥市消保委的组织下,杜先生与4S店负责人到场协商。安徽省汽车商会相关负责人、安徽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专家翟长青、安徽法鉴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评估师崔永旺共同参与现场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分歧明显:杜先生坚持压缩机损坏是4S店加注制冷剂过量所致;4S店则认为维修操作规范,故障与加注行为无关,争议核心集中在故障原因的技术认定上。

两位技术专家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后,详细询问了外地维修店的检测流程与工具使用情况。专家现场指出,外地维修店仅用 “空调歧管压力计”测出的“1000”为压力数值,并非制冷剂重量,二者不能等同,以此判定“加注过量”依据不足。

在征得杜先生同意后,专家使用专业“汽车冷媒回收加注机”现场回收检测,最终回收冷媒仅240克,远低于标称加注量700 克。结合车辆已行驶32万公里、使用年限超12年的实际状况,专家综合判断,故障极大概率为压缩机本体老化泄漏引发,而非制冷剂加注过量。

经过专业解读与现场验证,杜先生认可专家结论,同意由4S店对空调系统做全面排查、定位故障点。4S店也作出承诺:免收此前制冷剂加注费用,后续维修按成本价收取,并提供完善售后保障。双方当场达成一致,纠纷圆满化解。

消保委以案释法 提醒规范维修服务

合肥市消保委表示,本案是典型的机动车维修服务消费纠纷。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承修方负有举证责任。杜先生取车仅 10 天便出现故障,4S 店在质保期内,有义务证明故障与维修行为无关联。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二十条明确,经营者应当保证服务质量,并如实告知消费者相关情况。该 4S 店在初次维修时,未对老旧车辆空调系统做全面检查,也未提示部件老化风险,仅简单加注制冷剂处理,服务流程存在疏漏。

合肥市消保委提醒,技术鉴定与科学检测是化解专业类消费纠纷的关键。此次调解既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也督促汽车维修经营者规范服务、细化检测,切实保障车主合法权益。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陶娜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