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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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任矿先生担任主持人。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田俊、徐光华、杨芳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董事宁旻因公务安排,未能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柴进列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刘海军,副总经理刘忠、苗福源、杜国栋、谢永康及财务总监赵甲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已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议案均无需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蕾、吴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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