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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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6号7楼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泰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6人,代表股份281,858,5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50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4,427,0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7414%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17,431,5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6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5人,代表股份23,111,5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3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6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7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17,431,5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628%。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819,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6%;

  反对2,9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1%;

  弃权119,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20,072,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488%;

  反对2,9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353%;

  弃权119,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6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吉生、马文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主持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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