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董事李于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于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于宁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正常经营活动,李于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于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对李于宁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代表团长联席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选举李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泳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将与公司其他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附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简 历
李泳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2年生,大学学历,一级企业培训师、助理工程师。曾任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配件公司修造厂副厂长,配件事业部质量部部长、销售部(服务)副部长、总经理助理,柳州柳工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球后市场业务事业部党支部书记,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2021年8月至2025年10月分别担任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0年4月起任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政工党支部书记。2021年8月起任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2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