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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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邮政综合楼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崔洪山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曾庆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陈胜金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佳妮、陈玥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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