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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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4日(星期一)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珊珊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3,299,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3,949,982股的64.755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368,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0%。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2,33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488%。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406,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5%。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62,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2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962,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5%。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00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侯其锋、刘新桐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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