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多部门介绍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说,部分大型企业在对同行“卷价格”的同时,对中小企业“卷账期”,利用其市场竞争优势地位“搞猫腻、玩花样”拉长中小企业账期。他提到,近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公布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了4方面10条具体措施。
第一,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提出分行业明确合理账期,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完善结算支付管理规定,明确“付款四项关键要素”;要求发布大型企业及时支付倡议,推动龙头企业率先践行“60日付现承诺”。
第二,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提出对故意拉长账期的大型企业开展联合约谈整治;对滥用竞争优势地位的大型企业严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细化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等账款披露要求;发挥央企国企及时支付的表率作用。
第三,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提出规范管理电子凭证业务,将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个月;从严监管电子凭证服务平台,要求平台依法合规运行。
第四,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提出畅通资金传导链条;支持大型企业融资置换应付账款,及时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支付现金。
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负责人裴仁佺说,这些年来,国务院国资委持续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央企严格规范支付行为,努力对中小企业“应付尽付、应付快付”。
他表示,将在本周召开全央企推进会,全面宣贯《通知》,推动央企从三个方面带头行动:第一是带头不违约拖欠,确保违约拖欠“动态清零”是央企必须严格遵守的底线;第二是带头少开票、多付现,把对中小企业现金支付作为一条“硬杠杠”落实好;第三是带头打破不合理的行规和惯例,有关部门将制定完善各行业领域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国资委将督促指导央企带头遵守所在行业领域的规定,率先在合同中明确“四项关键要素”,率先响应并践行行业及时支付倡议,主动做好信息披露,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文/本报记者孟亚旭

